法制机构:政策法规处(审批办)。
处室职能:提出农业农村、渔业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。组织农业农村、渔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承担执法监督工作。指导农业、渔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、渔业综合执法工作。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、牵头普法宣传等工作。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。 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和市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、政策,负责全局进入市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咨询、受理、审核、办结工作,拟订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,协调涉及多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,负责局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人员的管理,指导本系统区市县(开放先导区)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,承办本局和市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机构编制:处室编制8人,处长1名。
联系方式:联系电话:0411-83609110;联系人:艾丽莉。